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和《实施细则》)在基层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4月26日,自治区督导组一行4人对我院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台账等方式,对我院2019年以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指导,并强调《条例》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规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推动《条例》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做到对《条例》和《实施细则》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推动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积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提升工作治效。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斌同志表示,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合起来,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力,严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把《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落实到具体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去,推动乃东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