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张军检察长关于“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讲话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月14日,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斌主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人社部门代表、值班律师等应邀参加听证会。
案情简介: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被投诉至乃东区人社局,在乃东区人社局调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徐某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2020年6月16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该案既牵涉到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又关乎着23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汪斌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该案的审查,并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徐某的意见,对其释法说理。同时积极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兑付协议。2020年12月9日,在我院的监督下,犯罪嫌疑人徐某清偿全部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采用现场听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徐某、值班律师以及被害人代表的意见,对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并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我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犯罪嫌疑人徐某归案后已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并取得谅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及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发表了自身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我院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的拟处理意见。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我院与犯罪嫌疑人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汪斌检察长当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对涉案民营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提出要求。
与会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促进刑事和解,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达到了“多赢”的结果,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大大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此案是我院办理的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公开听证不起诉案件,同时也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具体落实。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主动服务推进乃东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以案释法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普法。